12.依憲法法庭之判決,總統與立法院之間的關係,下列何者錯誤?
(A)總統與立法院之間並無權力從屬關係
(B)總統不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亦無直接向總統問責之憲法權限
(C)《憲法增修條文》關於總統國情報告之規定,僅係容許立法院有被動聽取國情報告之權
(D)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得指定總統國情報告之議題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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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21), C(27), D(120), E(0) #389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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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1000
O(A) 總統與立法院間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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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7452
本題考查的是中華民國憲法法庭 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中,關於「總統國情報告」與「權力分立體制」的憲政認定:
  • (d) 錯誤,為本題選項目標
    根據憲法法庭判決,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總統是否、何時、以何種方式進行國情報告,以及報告的主題與涵蓋範圍,皆是由總統本於憲法職權審酌決定,或與立法院協商實施,立法院不得片面決定。因此,選項 (d) 宣稱立法院得指定總統國情報告之議題與內容是錯誤的。
  • (a) 正確
    憲法法庭指出,我國憲法體制下,總統與立法院皆為憲法機關,兩者之間並無權力從屬關係
  • (b) 正確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設計,是由行政院(最高行政機關)對立法院負責,總統並不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亦無直接向總統問責之憲法權限。
  • (c) 正確
    憲法法庭認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僅賦予立法院「被動聽取」之權。這並不代表總統有義務前往報告,亦不代表立法院可以對總統進行質詢、要求答復或強制要求聽取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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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08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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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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