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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4年 - 94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28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4年 - 94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28

年份:94年

科目:公職◆憲法

12.在一般的刑事法院之外,不得設立特別法院用以審問處罰人民,此稱之為:
(A)訴訟經濟原則
(B)特殊法院禁止原則
(C)正當程序原則
(D)罪刑法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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