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有關政務官與事務官於學理上之區別,下列何者敘述為不正確?
(A)在理論上言,政務官乃參與國家大政方針之決策,事務官主要在於執行既定方針
(B)政務官應隨政黨選舉成敗或政策改變而進退,事務官則不必如此
(C)政務官與事務官之區分,乃政黨政治下之產物,有固定任期者則非學理上政務官
(D)政務官與事務官之區別存在於行政官及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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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 B(41), C(386), D(2845), E(0) #716611
統計: A(38), B(41), C(386), D(2845), E(0) #716611
詳解 (共 5 筆)
#1043616
政務官與事務官與事務官的分類:
(一)學理上
1.政務官
(1)參與國家大政方針之決策,隨政黨選舉成敗或政策改變而進退。
(2)無任期保障、不必具有公務員任用的法定資格。
(3)係指國家公務員(中央官),負責地方行政事務之公務員,如直轄市長、縣市長均非政務官。
(4)大法官釋字357號,認為審計長非政務官,即係以學理上見解為依據。
(4)EX. 行政院各部部長、不兼部會首長之政務委員、各部政務次長
2.事務官
(1)依照既定方針執行之永業性公務員
(2)原則上政務官以外之公務員均屬之
學理上區分,係因政黨政治而生政務官與事務官之分類,乃行政官之分類,司法官無論官等如何知高級,如大法官及最高法院院長等,皆非政務官。
(二)法制上
學理上之分類與我國法制上隻政務官範圍並不相同
依據「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二條」,指下列有給人員:
(1)依憲法規定由總統任命之人員及特任、特派派人員
(ex.行政院長、大使、公使)
(2)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
(ex.司法院正副院長、考試院正副院長及委員、監察院正副院長及委員
、審計長)
(3)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人員
(ex.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不管部會之政委)
(4)依其他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比照簡任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ex.局處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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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415
政務官與事務官之分類乃行政官之分類,司法官無論官等如何高敘,如大法官及最高法院院長等,皆非政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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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6430
35 行政法學理上對於政務官與事務官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政務官參與政策方針之決定,隨政黨而進退
(B)事務官有一定之任用資格限制
(C)考試委員屬於政務官
(D)事務官有一定的陞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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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585
請問高手:獨立機關的委員是政務官但有任期 是否為c選項之敘述對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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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852
不了解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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