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基本國策規定中,有明文規定應優先編列經費之領域為何者?
(A)環境保護領域
(B)全民健康保險經費
(C)社會救助及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
(D)婦女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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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 B(115), C(813), D(21), E(0) #137055

詳解 (共 3 筆)

#113101

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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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044
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 國民教育  應優先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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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573

社會救助  國民就業  國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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