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乙可以受讓其應有部分嗎
民法第818條:各共有人,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民法第819: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民法第819: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民法第820: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12.甲、乙、丙三人共有 L 地,其應有部分為均等。 (A)各共有人對於共有物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