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直轄市市長對於下列一級機關首長中,何者之任免須依其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
(A)民政局局長
(B)教育局局長
(C)環境保護局局長
(D)人事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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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 B(201), C(118), D(2840), E(0) #133745

詳解 (共 8 筆)

#150218

感謝~

地方制度法第55條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
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
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
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
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
事管理法律任免
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
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依第一項選出之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第 55 條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 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 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 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 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 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 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依第一項選出之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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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19326
主人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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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485

主人察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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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552
口訣:主人正經 主計、人事、政風、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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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91
其實這題可以用推論的,為避免市長任用自己的人,所以在人脈上經濟上風紀管理還有治安上面都應該由專屬的人事管理法律任免

12
0
#431195

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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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39

這要看哪個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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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50143
地方制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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