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何者,非屬單獨行為?
(A)遺囑
(B)拋棄繼承
(C)社團之設立
(D)動產物權之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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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 B(61), C(1725), D(74), E(0) #2084541
統計: A(99), B(61), C(1725), D(74), E(0) #2084541
詳解 (共 2 筆)
#3631992
單獨行為=>指當事人一方之單獨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法律關係。
單獨行為可區分成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及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
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
即無須向相對人表示,得成立單獨行為。如撤銷意思的表示(§88)、無權處分之承認(§144)、選擇權之行使(§208)、拋棄繼承、債權拋棄、動產所有權之拋棄等。
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
須向相對人表示,始能成立之單獨之行為。如遺囑、物權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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