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下列何種情事,不得擔任居家式
托育服務提供者?A.曾犯性侵害罪、性騷擾罪、兒少性交易罪、兒少性剝
削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B.有客觀事實認有傷害兒童之虞,
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兒少福利及其他相關學
者專家,認定不能執行業務;C.低收入戶者;D.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
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
(A)ABC
(B)BCD
(C)ABD
(D)ABCD 。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