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下列所述,何者為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
(A)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
(B)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團體協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
(C)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
(D)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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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48), C(132), D(556), E(0) #2138973

詳解 (共 3 筆)

#3825035

勞資爭議處理法§5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資爭議:指權利事項及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
二、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
三、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
四、爭議行為:指勞資爭議當事人為達成其主張,所為之罷工或其他阻礙事業正常運作及與之對抗之行為。
五、罷工:指勞工所為暫時拒絕提供勞務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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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395

勞資爭議處理法  5

權利事項

 

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如:積欠工資、加班費、退休金--應給未給

調整事項

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如:要求提高工資、減少工時、增加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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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2770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5條 本法用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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