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據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之規定,我國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可以定名為:①委員會 ②處③中心 ④局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統計: A(5855), B(1270), C(2424), D(844), E(0) #1089519
詳解 (共 10 筆)
直轄市
第一層:局、處、委員會 (請唸20遍,不要打我,我也是這樣背)
第二層:處、大隊、所、中心 (畫面來了→處大隊所中心-à出大隊鎖中心→想像自己是消防隊員,所有的消防隊員都出去了,那要把辦公中心鎖起來。
縣(市)
第一層:局、
第二層:隊、所
橘色的隊所 (想像我們的隊所大樓是橘色的)
鄉(鎮、市)公所
第一層: 隊、所、館
比較窮,只有一層。
隊、所這兩個字是連接縣(市) 的第二層的字。那 ”館” 這個字,想像很多鄉下有很多館,例如圖書館、蚊子館、殯儀館 (啊,隨便啦,餃子館也可以啦)
現在,很順的從頭唸到尾
局、處、委員會/處、大隊、所、中心/ 局、隊、所/隊、所、館
考選部答案是A喔
第五條
地方行政機關依下列規定,分層級設機關:
一、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其名稱如下:
(一)局、處、委員會:一級機關用之。處限於輔助兼具業務性質之機
關用之。
(二)處、大隊、所、中心:二級機關用之。
二、縣(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其名稱如下:
(一)局:一級機關用之。
(二)隊、所:二級機關用之。
三、鄉(鎮、市)公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所屬機關以一層級為限,其名
稱為隊、所、館。
前項所稱委員會,以協調統合業務或處理特定事務,並採合議制方式運作
者為限。
第一項所屬機關之名稱,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一項所屬機關,因性質特殊者,得依其性質另定名稱。但不得與不同層
級之機關名稱混淆。
http://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A0026008&KWD1=&ShowType=ArticleSearch
| 中央行政機關 | 直轄市政府 | 縣政府 | 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 | |
| 一級機關 | 院 | 局、處、委員會 | 局 | 隊、所、館 |
| 二級機關 | 部、委員會、中央銀行 | 處、大隊、所、中心 | 隊、所 | X |
| 三級機關 | 署、局 | X | X | X |
| 四級機關 | 分署、分局 | X | X | X |
補充:中央行政機關內部單位名稱
| 一級業務單位 | 二級業務單位 | 輔助幕僚單位 | |
| 一級(院) | 處 | 科 | 處、室 |
| 二級(委員會) | 處 | 科 | 處、室 |
| 二級(部) | 司 | 科 | 處、室 |
| 三級(署、局) | 組 | 科 | 處、室 |
| 四級(分署、分局) | 科 (業務繁重者可設「股」) | X | 處、室 |
To.14F
行政機關名稱定名
相關題目:
50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關於行政機關之名稱,所謂「一級機關」指的是:
(A)府
(B)部、委員會
(C)署、局
(D)院
答案 D
| 最佳解! | ||
抹綠奶茶 國三下 (2014/01/29 14:09) 25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本法 第6條 (行政機關之名稱) 行政機關名稱定名如下: 一、院:一級機關用之。 二、部:二級機關用之。 三、委員會: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用之。 四、署、局:三級機關用之。 五、分署、分局:四級機關用之。 機關因性質特殊,得另定名稱。 | ||
應該是方便記憶用的口訣
縣(市)第二層有 隊、所
鄉(鎮、市)公所第一層也有 隊、所
局、處、委員會 / 處、大隊、所、中心 / 局、隊、所 / 隊、所、館
整個念下來隊、所 / 隊、所就重複
院-一級機關
部.委員會-二級機關
署.局-三級機關
分署.分局-四級機關
這個是指什麼???
以臺北市政府為例
新北市環保局 或 台北市消防局 是一級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