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按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4 項分別評分,其中才能分數占考績總分數之多少?
(A) 50 ﹪
(B) 25 ﹪
(C) 20 ﹪
(D)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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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77), C(63), D(1070), E(0) #141852

詳解 (共 6 筆)

#1328838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65%)操行(15%)學識(10%)才能(10%)四項予以評分。其中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六十五;操行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五;學識及才能各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
  考績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但各機關得視業務特殊需要,另行訂定,報銓敘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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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30
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其中 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五十;操行占考績分數百分之二十;學識及才能各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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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350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按其 4 項分別評分,其中才能分數占考績總分數之多少?

(A) 50

(B) 25

(C) 20

(D) 15

 

~解析 :

 

《公務人員任用法》V.S.《公務人員考績法》: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4 ( 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事項 )         

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如係主管職務,並應注意其領導能力。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5 ( 年終考績 ()  - 依據 )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行之。

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

 

~重點 :

 

《公務人員任用法》→ 驗。

《公務人員考績法》→ ( )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而「平時考核」之「項目」有「四項」= 考績」之「評分」- 以下四項「平時考核」之「細目」占「考績分數百分比」為 : 學識 ( 15 % );工作 ( 50 % )才能 ( 15 % );操行 ( 20 % )

※ 注意 !「品德」=「操行」喔 !

※ 注意 !「學歷」≠「學識」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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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477
答案修正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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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7621

key:

學識(10):同一職系官等在職位上所學差不多,不易比較評估。

才能(10):官僚體系,不易表現多才多藝,難以評估。

故上述兩者0分無所謂,只要工作(65)與操性(15)上讓民眾滿意,即可拿80分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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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71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按其作、行、識、4 項分別評分,其中才能分數占考績總分數之多少?

(A) 50

(B) 25

(C) 20

(D) 15


~
解析 :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3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其中工作占考績分數 50%;操行占考績分數 20%;學識及才能各占考績分數 15% 考績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但各機關得視業務特殊需要,另行訂定,報銓敘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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