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因土地登記錯誤致損害人民權益,受損害人向登記機關請求賠償被拒絕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向鄉鎮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
(B)得向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
(C)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D)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仍得更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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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23), C(234), D(34), E(0) #2129303

詳解 (共 2 筆)

#4217521

土地法第 68

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者,由該地政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該地政機關證明其原因應歸責於受害人時,不在此限。 前項損害賠償,不得超過受損害時之價值。

土地法第71

        損害賠償之請求,如經該地政機關拒絕,受損害人得向司法機關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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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71條 損害賠償之請求,如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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