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因違反勤務紀律而分別遭服務機關記大過一次的甲與記過一次的乙,如有不服,應如何救濟?
(A)均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提起復審
(B)均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
(C)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甲與乙得分別提起復審與申訴、再申訴
(D)甲如對復審決定不服,得續行行政訴訟;乙於再申訴決定後不得再為爭執
詳解 (共 7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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