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地方政府縣市長近期(2013年)為了中央補助與地方稅收的經費分配爭議不斷,此類爭議性的經費來源主要是依據何種法律?
(A)地方制度法
(B)所得稅法
(C)財政收支劃分法
(D)選舉罷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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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07), B(188), C(6778), D(44), E(0) #393587
統計: A(1507), B(188), C(6778), D(44), E(0) #393587
詳解 (共 4 筆)
#592167
關鍵字:"分"配 => 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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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820
租稅制度依財政劃分法的規定 可分為國稅與地方稅兩大類
國稅:屬於中央政府可支用的稅收,由行政院財政部國稅局負責徵收
如貨物稅、贈與稅、所得稅
地方稅:屬於地方政府可支用的稅收,由地方稅捐稽徵處負責徵收
如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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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9522
法規名稱: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2條 中華民國各級政府財政收支之劃分,調劑及分類,依本法之規定。
第3條 全國財政收支系統劃分如下:
一、中央。
二、直轄市。
三、縣、市 「以下簡稱縣 (市) 」。
四、鄉、鎮及縣轄市 「以下簡稱鄉 (鎮、市) 」 。
第8條 (規定哪些稅收為國稅)
第12條 (規定哪些稅收為地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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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5345
地方制度法
第66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應分配之國稅、直轄市及縣(市)稅,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辦理。
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 二 章 收入
第 一 節 稅課收入
第 二 節 獨占及專賣收入
第 三 節 工程受益費收入
第 四 節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 五 節 規費收入
第 六 節 信託管理收入
第 七 節 財產收入
第 八 節 營業盈餘捐獻贈與及其他收入
第 九 節 補助及協助收入
第 十 節 公債及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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