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小華因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被處 500 元罰鍰,如欲提起行政訴訟,應向何法院為之?
(A)地方法院民事庭
(B)高等行政法院
(C)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D)地方法院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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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5), B(218), C(11147), D(84), E(0) #1508946
統計: A(485), B(218), C(11147), D(84), E(0) #1508946
詳解 (共 10 筆)
#1649415
行政訴訟法第 237-3 條
1.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
行政訴訟庭為之。
2.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
為之。
3.前項訴訟,因原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原告於裁決書送達三十
日內誤向原處分機關遞送起訴狀者,視為已遵守起訴期間,原處分機關並
應即將起訴狀移送管轄法院。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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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147
適用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行訴229I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 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 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 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 四、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 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 五、關於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入出國及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涉訟,或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者。 六、依法律之規定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者。 行訴237-2(交通裁決事件管轄的法院):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行訴237-11 收容聲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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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502
交通裁決 收容事項 簡易訴訟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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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591719
行政訴訟法§237-3第1項: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之。
依上開條文,可知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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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3701
請問像是這種新修法的,考試時題目是寫現在的還是新修法尚未生效的,求解,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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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8798
112年已修法為
C 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地方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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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5441
交通裁決事件,得不經訴願直接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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