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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甲乙丙三繼承人依法平均分割遺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三人各得市價相同之房屋一棟,乙之房屋因分割前地震所受損害,甲、丙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B)三人各分得新臺幣 100 萬元之債權,甲、乙之債權隨即受清償,但丙所得債權因未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則甲、乙仍應負擔保之責
(C)三人各分得價值連城之古厝一棟,但甲分得之古厝因颱風遭土石流破壞,其修繕費用應由乙、丙共同分擔
(D)三人對於被繼承人生前債務,得經債權人同意免除連帶責任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97141346 國二下 (2016/06/23)
沒人解答,獻醜一下:首先要知道,遺產分割前,所有繼承人間取得財產為"公同共有"A→對,因依據民法825條,共有人間對分割所得之物互負擔保責任。且繼承人對分割後遺產,依1168條之解釋,於分割前所生瑕疵有互負擔保責任。B→對,依1169條規定,繼承人對分割後債權,互負擔保責任。C→錯,沒有規定修繕費用需繼承人共同負擔,1168的擔保責任範圍也不包含修繕費D→對,依1171規定第 825 條 各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按其應有部分,負與出賣人同 一之擔保.....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Base 小六下 (2018/07/13)

依民1168 民354第1項之意旨 C選項係於遺產分割後破壞 故乙丙不負擔保之責

3F
多拉都 幼兒園下 (2020/09/22)
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得之遺產,
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所謂出賣人之擔保責任即「瑕疵擔保責任」,只要在交屋(甲分得的古厝)前受天災損害,危險負擔應由屋主(甲乙丙)負擔,但天災無法歸責於買賣(甲乙丙三人)雙方,所以買方(繼承人甲)不可強求屋主(其他共同繼承人)進一步負擔任何償金或責任(修繕費)

13 甲乙丙三繼承人依法平均分割遺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三人各得市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