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即時強制之方法?
(A)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B)為預防危害之必要,而對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扣留
(C)遇有天災時,為達防護之目的,而限制特定建築物之使用
(D)對於意圖自殺者為管束,以救護其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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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6), B(9), C(9), D(4), E(0) #3928167
統計: A(166), B(9), C(9), D(4), E(0) #3928167
詳解 (共 3 筆)
#7518734
正確答案是 (A) 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解析
依據《行政執行法》第28條第2項第4款規定,「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斷水斷電),是屬於「直接強制」的方法。它是當人民違反法律義務(例如違章建築、違法營業),且經警告後仍不改善時,政府用實力直接逼迫人民履行義務的手段。 [1, 2, 3]
- (B) 扣留危險物:屬於對「物」的扣留(行政執行法第38條)。
- (C) 天災時限制建築物使用:屬於遇有天災事變時,對「物」的限制使用(行政執行法第39條)。
- (D) 管束意圖自殺者:屬於對「人」的管束(行政執行法第37條)。 [1, 2, 3]
小朋友方式解釋 ?
我們這次用「學校糾察隊和保健室阿姨」的故事來解釋「直接強制」和「即時強制」的差別!
在法律的世界裡,政府有兩種厲害的招數:
- 直接強制(不乖才處罰): 小朋友違規了,老師警告過他,他還是不聽,老師就直接沒收他的玩具。
- 即時強制(危險發生了,先救人再說!): 這個情況下沒有人故意做壞事,但因為太緊急、太危險了,政府必須「馬上動手」來保護大家! [1, 2]
我們來看看題目裡的四個狀況:
- (B) 沒收危險的美工刀(預防危害而扣留危險物):
如果有小朋友拿著尖銳的美工刀在走廊上亂揮,雖然他可能不是故意的,但太危險了!主任必須「馬上衝過去把刀子拿走」,這就是即時強制。 [1] - (C) 颱風來了,不准大家進危險的舊教室(遇天災限制建築物使用):
地震或颱風剛過,有一間教室快要倒塌了。為了保護大家的安全,主任必須「馬上拉起封鎖線,不准任何人進去」,這也是即時強制。 [1] - (D) 抱住想跳樓的小朋友(管束意圖自殺者):
如果看到有小朋友心情不好想不開、要傷害自己,保健室阿姨和主任必須「立刻衝過去緊緊抱住他、不讓他亂動」,這同樣是為了救命的即時強制。 [1, 2]
為什麼答案是 (A) 呢?
- (A) 違規大王不聽話,直接把他家斷水斷電:
這是一個「處罰不聽話壞孩子」的招數。例如:有個大亨堡老闆在學校走廊偷擺攤(違法營業),主任警告了他好幾次:「不可以擺攤喔!」他都當作沒聽到。這時候,主任氣到了,直接拿大剪刀把他的攤位電線剪斷(斷水斷電)!這並不是因為發生了什麼突然的火災或地震(非緊急意外),而是因為老闆「故意不聽話」,政府才用實力去處罰他。所以,這叫做「直接強制」,不屬於緊急救難的「即時強制」ㅤ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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