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有關行政法比例原則內容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有多種達成目的的方法時應選擇對政府損害最少之原則
(B)採取的手段應有助於目的的達成
(C)手段上不得以大砲打小鳥,又稱禁止過度原則
(D)採取的手段所造成的損害不得與達到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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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40), B(487), C(503), D(207), E(0) #804564
統計: A(5340), B(487), C(503), D(207), E(0) #804564
詳解 (共 6 筆)
#1167032
(A)對政府損害最少之原則→是對人民損害最少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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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9759
第 7 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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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059
所謂「比例原則」,是指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須考慮行為之合目的性,採取最小損害之方法,在行為與欲達成之目的間尋求平衡,以免所造成之損害超出所欲達成目的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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