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檢肅流氓條例隨著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三六號解釋宣布部分條文違憲,終於被廢止而走入歷史灰燼。有關釋字第六三六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該條例第二條第三款關於欺壓善良之規定,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B)該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未依個案情形考量採取其他限制較輕微之手段,即得限制被移送人對證人之對質、詰問權與閱卷權之規定,與憲法比例原則不符
(C)該條例第二條第三款關於敲詐勒索、強迫買賣及其幕後操縱行為之規定,與法律明確性原則不符
(D)該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相互折抵之規定,與憲法比例原則並無不符。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針對大法官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