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最近社會大眾討論是否應將我國選舉權的年齡降至年滿18歲。根據現行法規,如欲修改此項投票年門檻,必須透過何種程序始能達成?
(A)可直接經由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決議通過
(B)須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決議之後公告實施
(C)行政院透過內政部頒布行政命令即可實施
(D)須經我國修憲的程序才可將投票年齡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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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3), C(2), D(192), E(0) #2354943
統計: A(20), B(3), C(2), D(192), E(0) #2354943
詳解 (共 1 筆)
#4079789
憲法第13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則依照憲法第130條規定,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舉權。
資料來源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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