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 營業人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 細表,其逾30日者,應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幾怠報金?
(A)10%
(B)15%
(C)20%
(D)30%。〈營49〉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6), B(66), C(50), D(162), E(0) #303712

詳解 (共 4 筆)

#725320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 ,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四百元,最高 不得多於四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 ,金額不得少於一千元,最高不得多於一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 為四百元,怠報金為一千元。
7
0
#1624974

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報金.

3
0
#696485
30%怠報金
1
0
#5771515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49 條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