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實施科目(領域): 1、學期中: (1)國語文、數學:一至九年級均得實施。 (2)英語文:三年級以上始得實施。 (3)一年級國語文、數學及三年級英語文,學生須經學校學 習輔導小組評估後確有需求且應依據第一學期第一次定 期評量成績作為入班參考。另本類學生得自第一學期第 十一週起單獨成班,且不受全校各科目(領域)總受輔 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比率限制。 2、寒暑假:除依受輔科目(領域)及年級安排外,得視學生學 習需求,安排其他活動性課程,以不超過該班教學節數百分 之二十五為原則。 3、住校生夜間輔導:得不限受輔科目(領域)。
27. 下列有關補救教學的敘述何者有誤? (A)補救教學前要先評量學生的起點..-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