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依據我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規定,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阿摩線上測驗
1F Penny Hu 高三下 (2017/01/17)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民國104年12月23日) 第8條 醫事人員、社工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勞政人員、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矯正人員、村(里)幹事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前項通報內容、通報人之姓名、住居所及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第一項通報時,應立即進行分級分類處理,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前項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參考資料: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t=A1A2E1F1&k1=%E6%80%A7%E4%BE%B5%E5%AE%B3%E7%8A%AF%E7%BD%AA%E9%98%B2%E6%B2%BB%E6%B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