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甄◆身心障礙組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0. 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的規定,重新鑑定應提出需要重新鑑定 之原因,並且要檢附相關資料,以做為鑑輔會決定是否需重新鑑定之參考依據。請 問下列非必需檢附的資料?
(A) 原本的優勢能力改變的資料
(B) 原本的障礙情形改變的資料
(C) 該年度之個別化教育計畫
(D) 重新智力評量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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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hua Wu 大四下 (2016/06/22)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23條 經鑑輔會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或資賦優異學生,遇障礙情形改變、優弱勢能力改變、適應不良或其他特殊需求時,得由教師、家長或學生本人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重新評估.....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vanesa lin 大二下 (2018/04/05)

第 23 條

經鑑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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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Kai 大三下 (2018/05/09)

舉個例子,像是智力正常的腦麻就不需要再重新評估智力了

7F
107108 大四下 (2020/05/03)
第 23 條
經鑑輔會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或資賦優異學生,遇障礙情形改變、優
弱勢能力改變、適應不良或其他特殊需求時,得由教師、家長或學生本人
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重新評估之申請;

其鑑定程序,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主管機關並得視需要主動辦理重新評估。

前項重新評估,應註明重新評估之原因身心障礙學生應檢附個別化教育
(支持)計畫,資賦優異學生應檢附個別輔導計畫


第 21 條
身心障礙學生及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依轉介、申請或推薦,蒐集相關
資料,實施初步類別研判、教育需求評估及綜合研判後,完成包括教育安
置建議及所需相關服務之評估報告。

40. 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的規定,重新鑑定應提出需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