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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6.租賃物因失火而毀損或滅失者,承租人如何負賠償責任?
(A)承租人無論有無過失皆須負責
(B)承租人有輕過失時,即須負責
(C)承租人重大過失時,始須負責
(D)承租人故意時,始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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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Mickey Tsai 高三上 (2013/04/28)
就只是在考法條~~   第 4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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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馬到成功 高三上 (2021/10/29)

感謝Sara解惑,原來重點在『失火』!

8F
Tina 高二下 (2021/11/19)

相對於一般保管責任,有關承租人之失火責任,失火原因甚多,較難以預防,承租人常較出租人弱勢,為保護承租人利益,故於民法第434條規定:「租賃物因承租人之重大過失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對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於失火情形承租人之責任較輕,限於重大過失始需負責。且若失火係因租賃物維護不善所致,出租人返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租賃物因承租人失火而毀損、滅失者,以承租人有重大過失為限,始對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四百三十四條定有明文。如出租人非租賃物所有人,而經所有人同意出租者,亦以承租人有重大過失為限,始對所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1960號判例)。

https://sf-realestatelawyer.com/newsdetail_2_163.html

9F
Esther 大四下 (2022/12/12)
第 434 條 (失火責任)
租賃物因承租人之重大過失,致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對於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36.租賃物因失火而毀損或滅失者,承租人如何負賠償責任?(A)承租人無論有無過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