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何者,法院得以裁定駁回調解之聲請? (A)因地上權之地租發生爭執者(..-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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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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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Nadia Chang 高一上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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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22)
CH3 第一審程序 第二章 調解程序 法院得以裁定駁回調解之聲請? (D)因票據發生爭執者 第406條(聲請調解之裁定) ﹝1﹞法院認調解之聲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逕以裁定駁回之:
一、依法律關係之性質,當事人之狀況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能調解或顯無調解必要或調解顯無成立之望者。 二、經其他法定調解機關調解未成立者。 三、因票據發生爭執者。 四、係提起反訴者。 五、送達於他造之通知書,應為公示送達或於外國為送達者。 六、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契約或信用卡契約有所請求者。 ﹝2﹞前項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要先經調解程序? (A)因地上權之地租發生爭執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