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英文學習功能需求】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6/03 12:00。 前往查看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5 被告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成立同種罪名之想像競合犯,犯罪之直接被害人有數人,若其中一被害人已先委任律師代理提起自訴,其他被害人未委任律師代理,逕行對被告提起自訴,法院對後提起之自訴應如何處理?
(A)法院應定期間以裁定命自訴人委任代理人,逾期仍不委任者,依刑事訴訟法第329 條第2 項規定,諭知不受理判決
(B)法院毋庸命補正,逕以後提起之自訴違反自訴的限制規定,依刑事訴訟法第334 條規定,諭知自訴不受理判決
(C)法院毋庸命補正,逕以同一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依刑事訴訟法第343 條準用第303 條第2 款規定,諭知不受理判決
(D)法院毋庸命補正,逕依刑事訴訟法第326 條第3 項規定,以裁定駁回自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麻雀方 國一下 (2010/07/27)
第 303 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看完整詳解
2F
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07/23)

刑訴§303(不受理判決)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3F
阿四 大四下 (2014/06/13)
題旨為避免一案兩判



(C)法院毋庸命補正,逕以同一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依刑事訴訟法第343 條準用第303 條第2 款規定,諭知不受理判決 


4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6/16)
(A)法院應定期間以裁定命自訴人委任代理人,逾期仍不委任者,依刑事訴訟法第 329 條第 2 項規定,諭知不受理判決(X)
(B)法院毋庸命補正,逕以後提起之自訴違反自訴的限制規定,依刑事訴訟法第 334 條規定,諭知自訴不受理判決(X)
(C)法院毋庸命補正,逕以同一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依刑事訴訟法第 343 條準用第 303 條第 2 款規定,諭知不受理判決(O;一事不再理原則)
(D)法院毋庸命補正,逕依刑事訴訟法第 326 條第 3 項規定,以裁定駁回自訴(X)

第2編 第一審。第2章 自訴。
刑事訴訟法 第 343 條 (自訴準用公訴程序)
自訴程序,除本章有特別規定外,準用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百四十九條及前章第二節、第三節關於公訴之規定。

第2編 第一審。第1章 ...
查看完整內容

45 被告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成立同種罪名之想像競合犯,犯罪之直接被害人有數人,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