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下列關於不動產物權變動之敘述,何者正確?
(A)拋棄不動產公同共有之權利屬單獨行為,一經權利人表示,即生效力
(B)共有物應有部分之受讓人,縱使未辦妥應有部分移轉登記,仍得參與共有物之分割
(C)買受遭強制執行之不動產的拍定人,須經辦妥移轉登記始成為所有權人
(D)繼承人非先經繼承登記,不得分割其因繼承而取得公同共有之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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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8), B(142), C(114), D(686), E(0) #1624801

詳解 (共 5 筆)

#2462657
下列關於不動產物權變動之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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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4876
(A)民法§758第一項 拋棄不動產公同共有之權利雖屬單獨行為,但乃使不動產物權之喪失,故非經塗銷登記,拋棄尚不生效力

(B)應有部分之受讓人,如未辦妥應有部分移轉登記,則未取得共有物應有部分之所有權,尚非共有人,無法參與共有物之分割

(C)強制執行法§98第一項無需辦妥移轉登記於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即成為所有權人 

(D)民法§759 分割性質為「處分行為」,故繼承人非先經繼承登記,不得分割其因繼承而取得公同共有之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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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8064
第 759 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n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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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5228
(A)         拋棄不動產公同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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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9014
民法第759條規定:因繼承、強制執行、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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