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人民因行政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者得提起訴願,上述
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幾個月內為之?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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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 B(328), C(55), D(20), E(0) #142102
統計: A(69), B(328), C(55), D(20), E(0) #142102
詳解 (共 1 筆)
#758619
訴願法第2條 :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
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
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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