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應採分區鳴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樓地板面積 5 千平方公尺之 8 層樓建築物,應採分區鳴動
(B)總樓地板面積 2 千平方公尺之 3 層樓建築物,應採全區鳴動
(C)採分區鳴動時,鳴動於 10 分鐘內或受信總機再接受火災信號時,應立即全區鳴動
(D)起火層為地下層時,限該樓層與其直上 2 層及其直下層鳴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0), B(120), C(77), D(1499), E(0) #3110878
統計: A(60), B(120), C(77), D(1499), E(0) #3110878
詳解 (共 5 筆)
#6355291
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113 條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鳴動方式,建築物在五樓以上,且總樓地板面積在三千平方公尺以上者,依下列規定:
一、起火層為地上二層以上時,限該樓層與其直上二層及其直下層鳴動。
二、起火層為地面層時,限該樓層與其直上層及地下層各層鳴動。
三、起火層為地下層時,限地面層及地下層各層鳴動。
四、前三款之鳴動於十分鐘內或受信總機再接受火災信號時,應立即全區鳴動。
沒有符合第一項之建築物皆直接全區鳴動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