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民法之規定,關於契約解除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債權人解除契約時,不得併行請求損害賠償
(B)解除契約後,當事人之間無例外地一律彼此互負回復原狀之義務
(C)因解除契約而生之互負回復原狀義務,無同時履行抗辯權規定之適用
(D)解除權行使,定有期間者,如期間屆滿仍未行使,解除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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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238), C(221), D(1128), E(0) #1914966

詳解 (共 6 筆)

#3330746

回樓上,(B)選項旨在考民法第259條,後段有講說「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因此,若另有規定,就例外地不用一律彼此互負回復原狀之義務,看那個規定或契約怎麼訂而定。

(C)選項,對方沒有回復原狀,我就可以主張對方沒回復原狀之前,為什麼我要先回復原狀,我不要。規定在民法第261條準用第264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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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571
第 257 條 (解除權之消滅—未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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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7411
(A)解除權之行使,不防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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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4659
(D)答案應是第 257 條 (解除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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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1001
感謝樓上,B=>就是不一定要回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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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9841

看了還是不懂 有人能解釋一下BC錯在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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