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甲因出國,將其飼養之獒犬寄放在乙經營之狗店。某日乙之店員丙帶該犬出門,因未以狗鏈管束
而咬傷路人丁。下列何人應對丁負損害賠償責任?
(A)甲、乙及丙均須負責
(B)僅乙、丙應負責
(C)僅甲、乙應負責
(D)僅乙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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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1), B(1281), C(59), D(248), E(0) #1914968
統計: A(141), B(1281), C(59), D(248), E(0) #1914968
詳解 (共 6 筆)
#3222155
190所稱之動物占有人包含直接占有人與占有輔助人,占有輔助人因最接近動物,得直接進行管理,應成立共同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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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7397
回樓上,動物占有人要負責任的條文,是民法第190條沒錯。
而受僱人並不是占有人,依民法第942條之規定,也沒錯,因此受僱人確實不負占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可是,題目並沒有指定一定要是「占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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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8158
190:
1.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2.動物係由第三人或他動物之挑動,致加損害於他人者,其占有人對於該第三人或該他動物之占有人,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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