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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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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在當事人就主要事實自認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負舉證責任之當事人仍需舉證
(B)自認人可任意撤回
(C)法院可依職權認定該事實真偽
(D)法院應逕將其採爲裁判基礎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
108 年 - 108 司法人員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78539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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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0.53
討論
私人筆記( 2 )
最佳解!
zn
大三上 (2021/10/14)
民事訴訟法採辯論主義(主張事實/提出證據)1. 非經當事人主張之事實,法院不得採為判決之基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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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6/19)
第 279 條
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在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前自認者,無庸舉證
。
當事人於自認有所附加或限制者,應否視有自認,由法院審酌情形斷定之。
自認之撤銷,除別有規定外,以自認人能證明與事實不符或經他造同意者,始得為之
。
第 282 條
法院得
依已明瞭之事實
,
推定應證事實之真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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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7/13)
辯論主義之第二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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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在當事人就主要事實自認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負舉證責任之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