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立法人員彼此以投票方式取得互惠式的同意,稱之為:
(A)包裹立法
(B)滾木立法
(C)怠惰立法
(D)迴避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86), B(7240), C(59), D(22), E(0) #645594

詳解 (共 3 筆)

#928186
A)包裹立法:指爲達立法目的,立法機關在法律性文件中,對散布多部法律內的有關規定,一次性地“打包”修改。
  如果采用傳統方式,必須對相關法律分別進行修改,這樣就不能在一次立法中一並解決與之相關的所有立法問題。
B)Logrolling 滾木法之意義:滾木法是立法機關的一種陋規,立法人員彼此間以投票贊成或反對議案方式,取得互惠式的同意。亦即立法人員各自提出有利於己或自己選區的議案,然後互相交換支持,最後均同蒙其利,但卻使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此種行為被批評為圖利自己、討好選民、浪費公帑的不當作法。

C)沒這東西

D)制定陽光法案,促進廉政,遏阻貪污腐化暨不當利益,建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規範。
114
1
#1190355
副報償法→你給我錢,我就告訴你
包裹立法→多部相關法律,一次性修改
滾木法→互惠式的同意,互相交換支持
肉桶立法→自肥
86
0
#2957944
C 應該是在講台灣立法院的實況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