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阿明和小芬結婚後,談論到家務分擔。阿明可以在 40 分鐘做好晚餐,20 分鐘完成拖地,小芬可以在 30 分鐘做好晚餐,10 分鐘完成拖地。根據比較利益法則,兩人的家務應如何分擔?
(A)小芬同時負責煮晚餐及拖地
(B)阿明同時負責煮晚餐及拖地
(C)阿明負責煮晚餐,小芬負責拖地
(D)阿明負責拖地,小芬負責煮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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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6), C(476), D(154), E(0) #1834314

詳解 (共 3 筆)

#3278084
機會成本 明芬晚餐40/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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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8726
阿明1分鐘晚餐:1/2分鐘拖地小芬1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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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0472

阿明

40分鐘做好晚餐20分鐘完成拖地

晚餐

40:20=X:1阿明做晚餐1分鐘放棄掉拖地2分鐘

X=2

拖地

40:20=1:Y

Y=1/2阿明拖地1分鐘放棄掉做晚餐1/2分鐘

小芬

晚餐

30:10=W:1

W=3小芬做晚餐1分鐘放棄掉3分鐘的拖地

拖地

30:10=1:Z

Z=1/3小芬拖地1分鐘放棄掉做晚餐1/3分鐘


晚餐

阿明放棄得比小芬少所以阿明做晚餐

拖地

小芬放棄得比阿明少所以小芬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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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561770
未解鎖
阿明和小芬結婚後,談論到家務分擔。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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