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阿明和小芬結婚後,談論到家務分擔。阿明可以在 40 分鐘做好晚餐,20 分鐘完成拖地,小芬可以在 30
分鐘做好晚餐,10 分鐘完成拖地。根據比較利益法則,兩人的家務應如何分擔?
(A)小芬同時負責煮晚餐及拖地
(B)阿明同時負責煮晚餐及拖地
(C)阿明負責煮晚餐,小芬負責拖地
(D)阿明負責拖地,小芬負責煮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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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6), C(476), D(154), E(0) #1834314
統計: A(0), B(6), C(476), D(154), E(0) #1834314
詳解 (共 3 筆)
#3480472
阿明
40分鐘做好晚餐20分鐘完成拖地
晚餐
40:20=X:1阿明做晚餐1分鐘放棄掉拖地2分鐘
X=2
拖地
40:20=1:Y
Y=1/2阿明拖地1分鐘放棄掉做晚餐1/2分鐘
小芬
晚餐
30:10=W:1
W=3小芬做晚餐1分鐘放棄掉3分鐘的拖地
拖地
30:10=1:Z
Z=1/3小芬拖地1分鐘放棄掉做晚餐1/3分鐘
晚餐
阿明放棄得比小芬少所以阿明做晚餐
拖地
小芬放棄得比阿明少所以小芬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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