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大法官就任前職務為法官者,在任期中應受憲法第 81 條關於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規定之保障
(B)大法官就任前職務非法官者,在任期中不受憲法第 81 條關於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規定之保障
(C)大法官為唯一有權宣告法律違憲之機關
(D)大法官與一般法官相同,均為憲法上之法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 B(248), C(12), D(63), E(0) #906240

詳解 (共 4 筆)

#2723961
釋字第 601 號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
(共 70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4576558
憲增第5條的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
(共 15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1
#5744362

憲法第81條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1)法官保障終身職,(2)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3)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這3個以前都講「小法官」。

直到釋字601說,【大法官,要嘛「學者變大法官」、要嘛「小法官變大法官」,不管以前是哪種身分,變成大法官我都一律當你是「憲法第81條法官」

小節(下面3個都是憲法第81條的「法官」):

(1)各級法院小法官=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2)小法官變大法官=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3)學者變大法官=沒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7
0
#1342733
為貫徹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
(共 5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