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主管機關於實施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工作之前,應經過何種程序?
(A)行政院決議
(B)立法院決議
(C)內政部與主管機關共同決議
(D)勞動部與主管機關共同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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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6), B(486), C(215), D(584), E(0) #2574004

詳解 (共 4 筆)

#4451960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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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1879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95條

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大陸地區人民進入 

臺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
視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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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2121

兩岸要「通商」、「通航」、「來工作」

都必須經過立法院決議,如1個月內未決議,視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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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0620
在附則裡面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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