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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50259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50259

年份:105年

科目:民法

14 貴婦甲偕同友人到乙經營的澡堂泡湯,將隨身物品寄放於櫃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在櫃檯前明白標示「僅提供行李寄放,任何毀損概不負責」,所以對於願意寄放行李的客人不用負任何責任
(B)甲未告知乙的服務生皮包裡有貴重物品,詎之後遭竊,乙應負賠償責任
(C)甲寄放的物品,因發生五級地震掉落而發生毀損,乙應不須負責
(D)甲的友人不小心摔到甲的手提包,導致寄放櫃檯的手提包內的名牌香水破裂揮發,乙仍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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