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公職◆憲法
>
93年 - 93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監獄官、檢察事務官各組:中華民國憲法#3114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93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監獄官、檢察事務官各組:中華民國憲法#3114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93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監獄官、檢察事務官各組:中華民國憲法#3114
年份:
93年
科目:
公職◆憲法
14.依現行憲法及增修條文有關修憲程序之規定,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
(A)修憲案得由立法院與國民大會提出之
(B)立法院所提出之修憲案應有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
(C)國民大會複決立法院所提之修憲案應有代表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
(D)立法院所提出之修憲案應於半年內提請國民大會複決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最佳姐❤️
B3 · 2023/08/21
推薦的詳解#5916459
未解鎖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