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安安依法向嘉義縣政府申請開設麵包店的商業登記,依規定日期前去領取登記證時,卻發現業務承
辦部門因疏忽尚未處理,且對於她的申訴置之不理,嚴重損害了她的權益。請問:此時,安安可透過下列
何種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A)提出訴願
(B)申請國賠
(C)提出訴訟
(D)聲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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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2), B(64), C(219), D(12), E(0) #936539
統計: A(1192), B(64), C(219), D(12), E(0) #936539
詳解 (共 2 筆)
#1172000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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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125
訴願法第2條(對申請案件應作為而不作為得提起訴願)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
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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