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幸福國的國會選舉採行與德國相同的聯立制, 總席次為 200 席,區域代表與比例代表各 100 席, 最後選舉結果如【右表】,哪一政黨所獲得的總席位最多?
(A)甲黨
(B)乙黨
(C)丙黨
(D)丁黨
統計: A(1461), B(2433), C(125), D(39), E(0) #1696232
詳解 (共 9 筆)
倒數衝刺!!!!多多設想,如果觀念有誤麻煩各位多多糾正提點我!!
聯立制
考點:1.先以第二票的比例計算總席次 2.扣除第一票的區域才分配比例
甲:200*30%=60
乙:200*35%=70
丙:200*25%=50
丁:200*10%=20
總結: 甲的總席次60 所以甲的比例席次分配是60-45=15
乙的總席次70 所以乙的比例席次分配是70-30=40
丙的總席次50 所以丙的比例席次分配是50-20=30
丁的總席次20 所以丁的比例席次分配是20-5=15
如果題目改成並立制
甲的比例:100*30%=30 總席次:區域+比例是 75
乙的比例:100*35%=35 總席次:區域+比例是65
丙的比例:100*25%=25 總席次:區域+比例是45
丁的比例:100*10%=10 總席次:區域+比例是15
其實這題不用一個一個算,題目說了是聯立制,問的又是政黨總席位,
聯立制是直接拿政黨票的百分比去乘國會總席數,得到的就是該黨的所有席數。所以看乙黨的政黨票比例35%是最高的,當然就是它獲得的席位最多。
除非題目問的是這種情況下比例代表制有幾位才需要像三樓那樣細算XD
並立制=人民領取二張選票,一票選人,一票選黨;選人的票依多數投票制方式產生,而選黨的得票比例決定比例代表制中各黨當選人數
ex. 甲國國會議員200人,分區(依多數投票制)及不分區(依比例代表制)各半;
A黨在各區候選人分別當選了10人,而政黨得票數是全國政黨得票率30%,
則不分區可分得100*30%=30席,共得40席。
(也就是分區及不分區兩種席次分開計算席次)代表國:日、台
聯立制=人民領取二張選票,一票選人,一票選黨;選人的票,決定了各分區代表人數;選黨得票比例等於在國會總席次的比例
ex. 承上例,A黨分區得10席;政黨得票30%;
聯立制下,國會200席中,K黨共占30%,故應有200*30%=60席。
扣除分區的10席外,不分區應另撥給A黨50人,以達60席。
(也就是以政黨得票比例決定國會總席次,只針對扣除分區席次後不足部分,予以補至席次比例)代表國:德
台灣立法為混合制=單一選區兩票制:
分區立法委員來自選人的一票,以多數投票制中的單一選區制產生,只計73席;
6席(平地及山地)原住民立委(採複數選區制);
僑委及不分區合併依比例代表制產生,計有34席;共計113席。
我國首長選舉皆為單一選區制,只有一人當選;縣(市)議員、鄉鎮市民意代表皆為複數選區制
來源:http://luchiahung.pixnet.net/blog/post/1664643-%E5%95%8F%E9%A1%8C%E9%87%8B%E7%96%91%EF%BC%8D%E9%81%B8%E8%88%89%E5%88%B6%E5%BA%A6%EF%BC%8D%E4%BD%A0%E6%9C%83%E4%BA%86%E5%97%8E%EF%BC%9F
聯立制 考點:1.先以第二票的比例計算總席次 2.扣除第一票的區域才分配比例 甲:200*30%=60 乙:200*35%=70 丙:200*25%=50 丁:200*10%=20 樓上計算錯誤 丁的席次要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