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設營業處所:申請備查文件30日內變更備查30日內裁撤備查30日內_經紀人到職日起15日內 造具名冊
申請備查時間總整理一、15天內1. 開始營業後2. 申請營業許可之資料補正3. 申請經紀人證書資料補正4. 經紀人員到職二、30天內1. 經紀業事項內容變更2. 經紀業分設營業處所3. 經紀業遷入遷出及裁撤(本題為C)4. 經紀業登記事項變更
14.經紀業分設之營業處所裁撤時,最長應於裁撤後幾日內,以書面向經紀業所在地直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