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藉法律規定,確認一非真實存在之事實,從而就特定事件得出根本不存在之法律效果。此種方法稱為:
(A)推定
(B)類推
(C)擬制
(D)反面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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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75), B(383), C(2188), D(356), E(0) #136820

詳解 (共 9 筆)

#122789

擬制:

意義

:藉法律規定,確認一非真實存在之事實,從而就特定事件得出根本不存在之法律效果。

法條用語:視為

性質:不問是否真實,對一定事實之存在與否 依立法政策之觀點加以確定.

目的:依法政策之"價值判斷"與以決定事實之擬定.

效力:縱然與事實相反也不容許反證加以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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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02

法律上之推定,指法律規定本於他事實,而認定某事實為真實者而言。此項法律上推定之事實,當事人如無反證證明其為不實者,就該推定事實即無庸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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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88


反面解釋:依據法律條文定的結果 以推論其反面的結果.

例如: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反面解釋,不背....,均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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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666
刑法第2條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
(共 13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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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35
感謝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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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3601
所謂「視為」,是指因有某事實存在,依一般...
(共 5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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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0339

初被(不存在之法律效果)所迷惑,以為没有法律效果怎麼會是擬制?

句子太長,易斷章取義,也不容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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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33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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