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61、43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132918
年份:114年
科目:信託法規
14.設置信託監察人之主要目的為何?(A)保護受託人之利益 (B)保護委託人之利益(C)保護受益人之利益 (D)保護與受託人交易之第三人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