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資產證券化和一般擔保借款不同之處在於:
(A)所使用的債權性質不同
(B)所使用的債權規模不同
(C)所使用的債權是否有移轉或出售到第三者
(D)選項ABC皆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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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9), B(3), C(252), D(28), E(0) #1464083

詳解 (共 1 筆)

#7292129
  1. 資產移轉(True Sale):
    • 資產證券化: 原始債權人(創始機構)必須將資產「真實出售」給一個獨立的第三者(如 SPV 特殊目的公司或受託機構)。一旦移轉,這筆資產就從原始機構的資產負債表中移除,達成「風險隔離」。即使原始機構倒閉,投資人的權益也不受影響。
    • 一般擔保借款: 資產的所有權仍留在借款人(債務人)手上。資產只是作為「抵押品」或「擔保品」。如果借款人倒閉,該資產會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債權人僅享有優先受償權,無法完全隔離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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