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人民團體法第2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依司法院釋字第644號解釋,是否合乎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
(A)符合,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或主張,不受言論自由保障
(B)符合,人民雖有組成人民團體之權利,法律本得於必要範圍內予以合理限制
(C)不符合,此無異容許主管機關就政治性言論,進行事前審查,違反言論自由保障
(D)不符合,集會結社自由屬人民政治自由,受憲法絕對保障,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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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 B(751), C(2734), D(388), E(0) #145478
統計: A(103), B(751), C(2734), D(388), E(0) #145478
詳解 (共 6 筆)
#111667
釋字第644號解釋文
人民團體法第二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同法第五十三條前段關於「申請設立之人民團體有違反第二條……之規定者,不予許可」之規定部分,乃使主管機關於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以前,得就人民「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之政治上言論之內容而為審查,並作為不予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之理由,顯已逾越必要之程度,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之意旨不符,於此範圍內,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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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217
(D)應該錯在「絕對保障」,保障結社自由應該是相對的而非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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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691
人民團體法第2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依司法院釋字第644號解釋:不符合,此無異容許主管機關就政治性言論,進行事前審查,違反言論自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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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389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具聲請書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
也就是違及1國家主權和2民主憲政才不可成立•••••防衛性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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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972
D哪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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