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何種事項,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A)土地徵收之徵收程序與補償
(B)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發布及實施
(C)考試院有關土地行政人員之考選命題及評分
(D)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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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11), C(387), D(14), E(0) #441632
統計: A(12), B(11), C(387), D(14), E(0) #441632
詳解 (共 1 筆)
#1330890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口訣:
國外刑犯私下學習公務員考試,所以不適用程序。
國外刑犯私下學習公務員考試,所以不適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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