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敘述,何者正確?
(A)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繼承開始及 選定遺產管理人之事由,向法院報明
(B)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知悉可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繼承開始 及選定遺產管理人之事由,向法院報明
(C)親屬會議向法院報明後,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繼承人,命其於六個月內承認繼承
(D)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由地方自治團體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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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3), B(210), C(103), D(31), E(0) #331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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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9355
(A)第 1177 條 繼承開始時,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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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3977

 (A)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繼承開始及 選定遺產管理人之事由,向法院報明 對1177第一項

 (B)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知悉可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繼承開始 及選定遺產管理人之事由,向法院報明 錯 同上
 (C)親屬會議向法院報明後,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繼承人,命其於六個月內承認繼承 1178第一項 定6個月以上期限
 (D)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由地方自治團體繼承  1185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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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4923
民法§1177遺產管理人之選定及報明
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繼承開始及選定遺產管理人之事由,向法院報明。
A:正確。
B:一個月內,非三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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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178搜索繼承人之公示催告與選任遺產管理人
1.親屬會議依前條規定為報明後,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定六個月以上之期限,公告繼承人,命其於期限內承認繼承。
2.無親屬會議或親屬會議未於前條所定期限內選定遺產管理人者,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並由法院依前項規定為公示催告。
C:法院應定六個月以上之期限,非六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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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185賸餘遺產之歸屬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條所定之期限屆滿,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
D:無人繼承之遺產在清償及遺贈後將歸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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