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民法關於法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人可分為財團法人與社團..-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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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 幼兒園下 (2021/10/12)
(A)民法第一編第二章第二節法人第二款為社團,第三款為財團 (B)民 26 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但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不在此限。 (C)民 27 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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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陳曼芸 小四上 (2024/10/02)
(A)
法人可分為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
(B)
民法 第26條:
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但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不在此限。
(C)
民法 第27條1項:
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民法 第27條2項: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民法 第27條3項:
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 第27條4項:
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D)
民法 第28條:
法人對於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與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