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總統為避免國家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時,得經(甲)會議之決議..-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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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1/19)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憲法》,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
4F 得榮 郵局已上榜謝謝大家 研一上 (2021/03/31)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但須於發布命令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